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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团委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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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7-05-22 15:22:11 点击数:-

 

 

2017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溪县委员会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溪县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溪县委员会部门预算表

一、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2017年部门收支总表

七、     2017年部门收入表

八、     2017年部门支出表

 

 

 

 

第一部分    2017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溪县委员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遂溪县委员会是主管团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制定我县共青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改革的总体规划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受县委委托领导少先队工作;对团员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为党和政府推荐各类优秀青年人才;组织青年开展各项劳动竞赛和突击队活动;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宣传青年工作法规,组织青年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宣传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1.本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

2.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和县直团工委。我单位总编制数为7,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实有5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7.66万元,比上年增加3.84万元,增长4.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提高。

 

三、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预算93.78万元,比上年增加9.96万元,增长11.88%,主要原因是2016年15个乡镇大团委建设经费结转6.12万元,2017年人员工资福利提高。

 

四、"三公"经费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4万元,与上年保持平衡。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52万元,包干公务费1.44万元,通讯费1.08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无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为6.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单位公务车、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将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抓好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按规定严抓绩效目标自评。

 

(五)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            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11.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遂溪县团委2017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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