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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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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 来源: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 时间:2018-02-28 11:04:48 点击数:-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内设6个职能机构(办公室、行政执法股、法制监督股和三个中队),主要职能是:1、行使县城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处罚权。2、行使全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城区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3、行使县城区市政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4、行使县城城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对无照商贩和乱摆卖、乱点道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5、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人员构成情况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事业编制45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5名,共有70名,财政供养人员57人,其中在职55人,退休2人。

三、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收入预算为7356104元,支出预算73561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56104元,比2017年增2069712元,原因是: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工作管辖范围增至各镇,业务量增加;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674306元,比2017年增259863元,原因是:人员增及正常晋升,工资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5398元,比2017年增22249元,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商品和服务支出2966400元,比2017年增1487600元,原因是: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工作管辖范围增至各镇,业务量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966400元,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20000元,邮电费100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元,业务费630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1487600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大,任务重,部分工作管辖范围增至各镇,业务量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

五、政府性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2.58万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原因:购办公设备,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适时追加。

六、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3700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0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低,我单位共有7辆执法执勤车,其中4辆执法机动车,3辆执法电动巡警车。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我单位无绩效目标考核。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2018预算表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含政府经济科目_(159001)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20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科目)0206_(159001)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附件10-13(159001)遂溪县城建市容卫生管理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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