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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环卫处2018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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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来源: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时间:2018-02-28 12:31:19 点击数:-

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能

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内设3个职能组室。主要职能是:1、负责征收全城卫生费。2、负责全县城环境卫生质量、监督外包公司执行我县环境卫生质量标准情况、按合同规定组织实施考核外包公司,受理并协调环境卫生质量问题投诉及处理。3、负责协调重大环境卫生质量事件的应急处理,协调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110人。财政供养人员132人,其中在职29人,退休103人。

 三、财政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支出预算30669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11630元,比2017年增1080971元,原因是:增加退休费和执收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拨款23357570元,比2017年增加840379元,原因是:县城生活垃圾增加运输费用。支出按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01296元,比2017年减少32132元,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也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97034元,比2017年增加863803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统一增加退休费;商品和服务支出413300元,比2017年增加249300元,原因是:增加执收执罚工作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遂溪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3000元,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5000元,邮电费0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业务费38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7000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工作的通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共0元,其中包括: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原因是:暂没有采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实际情况适时追加。

六、关于“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35000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5000元,与2017年支出预算相比无变化。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国有资产概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060561.77元,其中流动资产915393.34元,占30%,固定资产2145168.43元,占70%,固定资产分为四类:一是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433437.43元;二是车辆数量两辆,价值124800元;三是通用设备价值1578281元;四是家具数量12套(个),价值8650元。

八、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无财政支出绩效项目。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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