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四年来,在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的统筹组织下,在全县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我县国土利用状况,现将全县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主要地类数据成果
(一)耕地91756.06公顷(137.63万亩)。其中,水田25982.38公顷(38.97万亩),占28.32%;水浇地11202.20公顷(16.80万亩),占12.21%;旱地54571.48公顷(81.86万亩),占59.47%。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3799.03公顷(125.70万亩),占全县耕地的91.3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7729.09公顷(11.59万亩),占8.42%;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24.37公顷(0.34万亩),占0.2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4公顷(45.60亩),占比不足0.0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53公顷(7.95亩),占比不足0.01%。北坡镇、遂城镇、城月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耕地的31.40%。
(二)园地17137.14公顷(25.71万亩)。其中,果园10026.38公顷(15.04万亩),占58.50%;茶园1.13公顷(16.95亩),占0.01%;橡胶园48.89公顷(0.07万亩),占0.29%;其他园地7060.74公顷(10.59万亩),占41.20%。广前公司、遂城镇、洋青镇等3个镇园地面积较大,占全县园地的47.46%。
(三)林地48961.19公顷(73.4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45134.90公顷(67.70万亩),占92.18%;竹林地234.76公顷(0.35万亩),占0.48%;灌木林地351.95公顷(0.53万亩),占0.72%;其他林地3239.58公顷(4.86万亩),占6.62%。河头镇、城月镇、遂城镇等3个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林地的37.53%。
(四)草地4528.92公顷(6.79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9.89公顷(0.01万亩),占0.22%;其他草地4519.03公顷(6.78万亩),占99.78%。遂城镇、草潭镇、黄略镇等3个镇草地面积较大,占全县草地的40.31%。
(五)湿地10614.88公顷(15.92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红树林地493.61公顷(0.74万亩),占4.65%;沿海滩涂10012.92公顷(15.02万亩),占94.33%;内陆滩涂105.37公顷(0.16万亩),占0.99%;沼泽地2.98公顷(44.7亩),占0.03%。草潭镇、杨柑镇、界炮镇等3个镇湿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湿地的75.6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921.06公顷(31.38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2904.47公顷(4.36万亩),占13.88%;村庄用地16874.81公顷(25.31万亩),占80.66%;采矿用地140.52公顷(0.21万亩),占0.6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01.26公顷(1.50万亩),占4.79%。
(七)交通运输用地5688.36公顷(8.53万亩)。其中,铁路用地252.47公顷(0.38万亩),占4.44%;公路用地1981.61公顷(2.97万亩),占34.83%;农村道路3435.61公顷(5.15万亩),占60.40%,港口码头用地18.67公顷(0.03万亩),占0.3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1690.73公顷(17.5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362.13公顷(3.54万亩),占20.21%;水库水面1692.20公顷(2.54万亩),占14.47%;坑塘水面6408.86公顷(9.61万亩),占54.82%;沟渠1007.49公顷(1.51万亩),占8.62%;水工建筑用地220.05公顷(0.33万亩),占1.88%。
二、以深化“三调”成果应用为契机,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然资源管理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数据成果反映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压实各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总量不再减少。
(二)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生态建设。尊重自然规律,科学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三)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统筹推进“三旧”改造、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四)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一项基本依据,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