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受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
2、招标人: 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3、项目地点: 遂溪县城月镇境内207国道茶亭路段西侧(螺岗岭南侧)。
4、建设规模:项目库区总占地面积为105600平方米,总库容为2161104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350吨,使用年限为20年(垃圾压实密度按1.2t/m3计算)。项目设计概算7356.96万元(不含征地费用和招标单位已经支付的勘察、设计、环评、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费用),其中:工程费用6990.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6.19万元(已经扣减招标单位已经支付的勘察测量费、工程设计费263.39万元,审图费14.22万元等)。
5、建设内容:本项目采用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为主的处理技术。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含场地构建、加筋挡土墙、防渗系统、渗沥液收集系统、地下水收集系统、地表水收集系统等);管理区(综合楼、消防泵房等);进场区(地磅、门卫室、检查站等);渗沥液调节池(含提升水泵等);渗沥液处理区(含处理水池、处理车间等);场区道路、绿化等;场外排水渠等。
6、建设用地:该项目占地200亩,属公益性用地,由政府以行政划拨的形式无偿提供。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中标人在项目当地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遂溪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2、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0年(不含建设期)。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和建设能力;本项目允许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与有经济实力的投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投资企业;
3、投标人必须守法经营,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必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必须获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的负责人;
7、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报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报名;
8、无论何种原因,拟派建设项目负责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9、根据《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外省建筑业企业,必须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手续,信息备案手续须经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确认,才能在我市从事城乡规划编制、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活动。
10、按照遂预办字2010(01)号《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从2010年12月1日起,凡属遂溪县建筑行业的企业或个人都必须经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其他地区的企业由相应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才具有报名投标资格(遂溪县人民检察院综合预防科,联系电话:0759-7779696)。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1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附件)。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复印件;
2、投标人的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独立体或联合体双方)复印件;
3、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复印件;
4、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复印件;
5、拟派建设项目负责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资格证书(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建设项目负责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资料(独立体或联合体的施工方),此项开标时无须提供原件核对;
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资料须经湛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和科技教育科盖章确认。
8、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独立体或联合体双方)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的,还必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在协议中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主办单位必须为投资方)。
以上所有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2 日至2014年12月8日(北京时间9:30-11:30,15:00—17:00,节假日不休)在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报名。收取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资料费1000元,其他资料费(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2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广东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时间安排:
1、现场踏勘: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
2、标前答疑:不集中组织标前答疑;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5日15: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遂溪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交至开标地点由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伟宇 联系电话: 15016418688
招标代理联系人: 周卓宁 联系电话: 0759-2201676
招标单位: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遂溪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BOT项目。
致:遂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
1、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等投标阶段的全部工作;
2、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成立项目公司、签订BOT协议;
3、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对项目公司进行监管。
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负责项目投资、成立项目公司、签订BOT协议等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负责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安全和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