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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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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湛江市应急管理局 | 来源:湛江市应急管理局公众号 | 时间:2020-09-07 15:12:06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我市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制定了《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下文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出炉后如何落地?将给湛江带来怎样的改变?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曹兴,解读“安全湛江”。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就是要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挂帅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落实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落实好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

  《实施计划》要求,全市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扎实推进市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为我市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向好的态势,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市安全生产总体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传统高危行业风险还未得到全面有效防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为此,《实施计划》明确未来三年工作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三个责任”“三个必须”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数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曹兴表示,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全面排查现有风险,认真辨识、科学评估,从而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通过3年整治将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基础打牢,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各县(市、区)、各部门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决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9+N”体系构筑全方位防线

  《实施计划》包括“1+2+9+N”方案体系。

  “1”是指总方案,即《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2”是指2个专题实施方案,即《湛江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湛江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9”是指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即《湛江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和邮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湛江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N”是指部门实施方案,即各有关部门、有关重点单位制定的部门实施方案。目前,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已分别制定了本行业领域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建立公共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实施计划》提出,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湛江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配合省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市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重大风险管控挂牌警示制度,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本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及其管控情况。

  同时要求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力量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各类功能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安全监管机构力量建设,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用制管理等方式,充实化工园区安全监管队伍,配足配齐具有化工专业背景、满足监管执法需要的专业监管力量。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推动《实施计划》落地,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至关重要。曹兴表示,各县(市、区)要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市各有关单位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同时,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三是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同时,要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方面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配合省在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

  此外,《实施计划》要求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和诚信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涵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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