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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电动车也属于酒驾?真的!遂溪已有多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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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遂溪交警 | 时间:2021-09-17 17:09:36 点击数:-

在很多人心目中

以为酒驾违法行为只指酒后驾驶小轿车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大家都知道,但大多数人误认为这里面的“车”仅指汽车,并不包括摩托车和电动车,于是朋友聚餐骑电动摩托车去喝酒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里要提醒大家酒驾电动摩托车上路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会被处罚!!!

以下车辆均属于机动车

按照机动车规格分类

摩托车分为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普通摩托车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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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
或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 的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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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且满足以下 两个条件之一的

摩托车:

① 若使用内燃机驱动,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50mL

②若使用电驱动,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或等于4kW

无论是燃油驱动还是电力驱动

它都是摩托车哦!

均属于机动车!

酒后骑乘一样会被处罚!!!

中秋佳节将至,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等交通安全风险增加。为保障群众节日出行安全,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带来的伤害。9月13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9月13日至14日遂溪交警共查处酒驾18起

对于这些肆无忌惮的“醉猫”,一定要坚决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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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符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草潭下六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符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无号牌、不戴头盔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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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彭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草潭镇下六路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彭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无号牌、不戴头盔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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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庞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城月镇城月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庞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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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柯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城月镇城月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柯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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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叶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城月镇城月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叶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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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3日,卢某雄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站南路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卢某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处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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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3日,冯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化州路口红绿灯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冯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处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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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3日,麦某雄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府前路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麦某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处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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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4日,陈某伟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全丰路段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陈某伟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处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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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月14日,杨某周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全丰路段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杨某周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并处罚款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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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张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草潭镇下六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张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无号牌、不戴头盔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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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钟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草潭镇下六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钟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无号牌、不戴头盔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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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乐民镇乐民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杨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三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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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王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乐民镇乐民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等四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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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林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乐民镇乐民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林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等四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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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陈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乐民镇乐民圩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陈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三项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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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叶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湛川路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叶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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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李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遂城镇湛川路被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处罚结果:李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并处罚款3000元。

 “有安全,更团圆。”

遂溪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各位驾驶人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

饮酒后禁止驾驶各种车辆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该怎么做,相信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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