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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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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8-10-31 15:41:34 点击数:-

我县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

 

(大会现场)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委书记李希同志在省文明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湛江市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的部署,7 月 24 日,我县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就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总结部署,号召全县凝心聚力、整装再发,确保 2018年创文工作基本达标,2019 年获得广东省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力争 2021 年创建成功广东省文明城市,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拓面提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琛主持会议,县委书记余庆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余庆创书记讲话)

余庆创要求,全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要求,是落实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任务,是打造现代美丽新遂溪的重要途径,是满足遂溪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

余庆创指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的落脚点在于四个方面: 一是让人们的道德高尚起来, 二是让城市文化高雅起来, 三是让城市颜值高起来, 四是让人民群众高兴起来。余庆创强调,全县要鼓足干劲,确保打赢创文攻坚战。一要强化作风。创文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广大干部必须全身心投入,不推诿、不拖拉,积小胜为大胜。 二要强化队伍。人是第一位的因素。要下决心配强创文队伍,在创文中培养和考察干部。 三要强化监督。要建立分层考核督导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奖惩机制,推进工作长效化。县长陈政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基本情况,全面部署 2018-2019 年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

陈政提出,我县今后启用三项举措压实责任,为创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实行“网格化”创建模式。我县将思想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政务优化、市场管理、市政设施建设、公共场所“六乱”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维护这八项创文重点工作定为网格化创文任务。将县城网格化“创文”的地域范围定为 14 个社区共25 个网格。每个网格设挂点县领导、挂点县直单位领导、牵头单位;网格内设责任路段,每条责任路段设责任单位、网格长和网格员。将网格化创文任务分至县城驻地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除了县城之外,14 个镇也将分别出台网格化创文实施方案及网格化创文责任区明细表。通过这一模式推动形成城、镇在实地考察“备考”上同频共振和全县“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全民共建”的工作局面。 二是实行一个考评机制。坚持“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对标考评、公众参与、奖惩结合”的原则,将对创文负有责任的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列为考评对象。就“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类创文工作分别定期考评。 三是实施一个奖惩办法。通过通报表扬,给予季度奖金、年度奖金,对特别优秀人员予以优先重用、提拔或破格提拔使用等形式,根据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三类考评结果分别进行奖励。设置超过 19 种问责情形,采用 9 项问责方式(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问责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以及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问责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创文工作问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受到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的,单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当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问责或两次以上诫勉谈话问责的,当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单位和工作人员受到两次以上全县通报批评或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的,取消所在单位评先评优资格。问责对象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吕汉武就遂溪县县城网格化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作了说明,遂城镇、县城监大队、县交警大队作了表态发言。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驻遂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宣传委员,遂城镇14 个居委会书记,35 条省定贫困村村委会书记约 200 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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