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无障碍阅读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创建文明城市 > 创文动态

遂溪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视察

  • |
  • |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6-20 09:08:36 点击数:-

遂溪人大代表对我县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视察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品味和质量,助推我县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上新台阶,6月6日上午,由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侨工委牵头,组织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对我县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永红率领视察组在县创文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领导陪同下,首先视察了遂城四小的创文工作,然后又实地检查了粤海水务有限公司运河路段、国道325线万年桥北桥段至文化广场路段、香江新城周边、新中心市场的环境卫生和创文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情况介绍,详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后,在县第五会议室召开座谈会,韩永红副主任主持会议。会上,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庞应发汇报了我县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县创文办督导考核组组长吴湛同志汇报了我县创文工作的有关情况。然后,人大代表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代表们在肯定我县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力度,对市容环卫整治工作中的“老、大、难”问题要彻底清除;对占道停车、占道经营加强整治,对乱摆乱卖的执法整治要常态化;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意识,让我县人居环境和城市文明程度进一步优化。

        最后,苏琛主任对各相关单位在创文方面所做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特别表扬了遂城四小在开展创文活动中取得好的成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创文工作有机结合,以“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培养小孩子的文明意识、文明素养,还通过小孩子影响家长,影响社会。希望各单位学习遂城四小的经验,创文工作要做到“整洁、有序、常态化”。

【打印正文】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