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思考
治国需有道,兴邦必有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党的十九大立足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贯彻落实好这些新要求新部署,必须从聚焦坚定价值观自信,注重发挥价值观引领作用,着眼培养时代新人,深度融入法治建设四个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断深化拓展。
一、聚焦坚定价值观自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价值观自信是文化自信的基本内容。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聚焦坚定价值观自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性认知和情感认同,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当前,世界思想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价值观博弈空前激烈,社会思想多元多变,价值取向差异化明显。在此背景下,增强价值观自信,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坚定价值观自信,必须以驰而不息的精神把工作做深、做实。
一是要用好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性、正义性、先进性,让人们感受到真理的力量、道义的力量。二是用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力量,把党团结带领人民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创造的辉煌成就作为价值观教育的鲜活教材,深刻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和独特优势,不断增强战略定力,守住价值观阵地。三是用好五千年历史传承的文化力量,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大力弘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用悠久的历史文化滋养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提振当代中国人的精神力量。
二、注重发挥价值观引领作用。价值观在全社会的确立是一个思想教育与社会孕育相互促进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地方和部门按照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要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实际、融入生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效果显著。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重视不够、不得要领等,这大大制约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效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把发挥价值观引领作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做好“立”和“破”两篇大文章。
“立”就要坚持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在国家发展总目标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与传播,以及社会发展各方面工作结合起来协同推进;就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实,抓住节庆日、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用好升国旗、入党入团入队等典礼仪式,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全民节约行动、爱国卫生运动等主题实践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化、生活化、日常化,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破”就要持续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综合思想教育、行政管理、司法判案、舆论监督等手段,加强整治失德行为,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要发扬斗争精神,激浊扬清,对“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等予以有力批驳。
三、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重大理论创新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继承发展了中国共产党人“又红又专”“四有新人”的思想,聚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民族复兴大任的担当者指明了方向。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紧紧抓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着眼点,把培育什么样的价值观同培养什么样的人紧密结合起来,探索“筑魂”与“育人”相结合的实现路径。
一是要“补钙壮骨”,持之以恒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信念。二是要“立心铸魂”,着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引导干部群众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三是要“强健肌肤”,引导干部群众在火热生动的实践中求真学问,练真本领,付诸实践、奉献社会、为民造福。四是“树立标杆”。要持之以恒开展先进人物学习实践,抓实典型宣传,弘扬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作用,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要在党员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和革命军人等群体中培育新时代先锋模范,让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四、深度融入法治建设。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维护主流价值观的重要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有关部门从治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抓起,出台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制定行为规范等,用良法善策导民以善、禁民以非,在诸多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效果显著。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也增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步伐加快。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法治建设,必须在用好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顶层设计。在立法层面,加快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道德风险评估和审查工作,把一些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公民价值准则。要注重完善社会规范体系,使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都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同向同行。在执法司法层面,要大力推进严格、规范、阳光、文明执法司法。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司法,通过惩罚违法行为引领道德风尚,确保道德底线;推进阳光执法司法,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推进文明执法司法,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把价值观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实际效能。在守法层面,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作者:田哲 单位: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