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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财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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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县财政局 | 时间:2020-07-13 17:05:23 点击数:-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巡察。2020年3月20日,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在“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方面、党的组织建设严重弱化、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4个方面的35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我局按照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对照存在问题,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坚决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经过三个月的有力整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3月27日,我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局党组成员、需要整改问题的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传达贯彻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县委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要求,研究布置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搞好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的自觉性。3个月整改期间,到目前止局党组共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各阶段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实效。3月31日,我局成立了落实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落实、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同时,设立了整改落实组、宣传资料组、督导检查组等3个专职工作小组,具体抓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主动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起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组成员分别牵头、业务股室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督办的责任体系,局主要领导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情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带领作用。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股室(中心)和各党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保证了每项整改任务有责任领导在抓在管,有具体责任人跟进落实,形成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这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我局对照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制定了《关于遂溪县财政局做好市委交叉巡察反馈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细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等,确保整改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将存在的3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一一落实到各相关股室和分管领导。

    (四)建立整改台账,加强信息收集。在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要求各责任股室认真做好整改资料的整理汇总,建立“一问题一台账”制度,对照问题整改,加强整改协调,及时对账销号。坚持做到每月收集汇总2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以整改时限倒逼整改进度,促使全局形成问题整改工作的高度自觉。

    (五)强化源头管理,不断完善制度。我局党组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财务管理、组织人事、上班纪律等相关规章制度6个,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形成以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良好局面。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浮于表面。我局党组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党总支会议、支委会议、党支部会议第一议题,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3月20日以来,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会4次,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综合素养、科学应对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月23日,局党组召开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针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深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班子成员作了表态,在今后要将学习与财政工作相结合,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特别是真正学通弄懂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把财政工作做好。

    2.以局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进一步界定明晰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会的内容要求,分清会议研究问题的性质,严格执行党组会议制度和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应该归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归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决不能以领导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3.会议记录极不严肃。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会议记录的要求做好各次会议记录。同时,为提高相关会务人员水平,  6月17日至18日我局派出3名会务相关人员到湛江市财政局参加省财政厅的公文知识和相关会议知识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会议记录水平。同时,对局机关各党支部和各财政所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所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

    4.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4月10日,我局印发《关于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各预算单位加快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我局及时对接软件公司与各代理行进行接口调试,调试完成后将进行各预算单位与代理行的培训,从2020年4月份起,运用公务卡系统监督统计各预算单位的用卡情况,并对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预算单位按要求使用公务卡。截至2020年6月14日,县财政局已建立按季度通报全县预算单位开卡用卡情况制度;印发相关制度文件3份;全县在县工商银行申请开卡单位85个,已开公务卡1530张,在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开卡单位250个,已开卡3245张。由于部分预算单位如学校因疫情影响未开学等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公务开卡业务,我局已加紧跟进督导,进一步督促各代理行与相关预算单位进行开卡工作。目前我局与各代理行均已完成软件与接口调试,公务卡系统已经可以在系统中报销。我局正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抓紧推进各环节的整改完善,不断扩大全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业务。

    5.推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不到位。我县在2019年11月已经搭建好财务核算信息监管系统,并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大部分预算单位已开始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组织人员对县直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未能实施单位进行督促,确保县直各单位都开始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已在2020年4月14日发文要求各县直单位对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我县各县直单位基本按要求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针对自查报告中反馈的问题,我局持续跟踪解决,确保近期全面铺开。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财会培训。近期准备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的实操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

    6.意识形态相关发文程序不规范。2020年4月3日,我局已组织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等相关股室的办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办文知识,提高办文工作人员对办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对已印发的文件认真清理,进一步规范文件的发文程序,目前已重新按规范程序发文12份。

    7.意识形态小组成员不及时调整更新。2020年4月22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将因人事变动未调整人员提交党组讨论决定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目前已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印发通知发到各股室(中心)和财政所。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严重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8.党总支没有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我局党总支进一步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每月定期发布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会一课”学习要点,落实学习计划,认真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做好党总支会议“三会一课”记录,从今年第一季度开始,我局党总支已设置专门的会议记录簿。

    9. 党支部没有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我局党总支加强定期督促检查抽查,确保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到位。各党支部按季度向县直机关工委上报《党支部“三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第一支部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第二支部党支部经讨论决定,取消各方面条件不够成熟党小组,以党支部形式开展党课活动;第三支部为了便于学习和开展活动,已经县直工委批准更名为“老干党支部”,并尽可能组织老党员同志参加政治学习和党支部活动。今年来局机关三个党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8次,支部委员会议12次。

    10.民主生活会问题剖析不深不透,甚至相互吹捧。2020年4月23日,我局党组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认真对照整改意见,针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并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节中,直指问题,不提成绩,真正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11.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我局党总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学习督导,使他们熟悉党内规章制度和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杜绝今后此类问题的发生。在2019年底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局机关三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认真按上级要求做好民主评议党员会议记录。各位党员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民主评议流于形式,效果良好。三个总支部共评出优秀党员22名,合格党员46名。

    12.党总支换届选举不严肃。切实提高相关部门人员对搞好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以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做好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选举结果准确无误。2019年10月我局已完成了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整个过程都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在会后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

    13.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党组决策机制。在干部任用上严格履行干部档案审查程序,从严把好审核关,避免违反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问题发生。

    14.提拔任用干部没有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我局党组坚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规定任用干部。根据《公务员法》第48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同时第18条规定:领导职务层次最低为乡科级副职。我局任命的股级干部只是科员,不属乡科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

    15.没有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局党组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到学以致用。局党组成员已对照选拔任用干部相关的制度要求剖析原因,落实了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回避制度,坚决避免出现任人唯亲的现象。

    16.干部长时间不按规定进行交流换岗。我局已查清了需要进行轮岗的相关干部档案资料,形成了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初步方案,目前正在抓紧推进该项工作,将在近期内对按规定需要进行轮岗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17.干部配备不及时。我局针对财政系统人员流出较多的实际,切实加强干部的培养和人才使用工作,已物色和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思想表现好、工作表现出色的年轻干部,拟在近期选拔任用一批综合素质好的年轻干部为中层干部。

    18.干部管理工作不敢担当。我局已与县人社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待人社部门确定周少萍同志的身份后,我局立即报送周少萍同志退休资料;同时,积极做好周少萍同志的思想工作,提高对国家退休制度的认识,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19.人事工作安排没有及时调整。我局已于2020年4月22日调整安排了局党组成员基层财政所联系点,并重新印发了《遂溪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基层财政所联系点安排表》,同时举一反三,对相关人事工作安排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对一些需要调整的领导机构未调整的进行整改。

    20.责任意识不强。我局已责成相关股室人员自我剖析原因,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着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与县编办沟通联系,待我县事业参公单位机构改革时,在财政所的三定方案里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配置情况。

    21.党组缺乏纪律意识,机关上班纪律差。我局已于2019年11月26日重新修正完善《遂溪县财政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实行所有在职工作人员上下班都按指纹机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考勤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纪律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22.厉行节约意识薄弱,铺张浪费行为仍有发生。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全省总工会工会经费管理要求,重新制定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增强厉行节约意识,严格开支管理,坚决杜绝存在铺张浪费的行为。

    23.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我局严格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规定要求,对系统内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进一步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使房屋资源配置达到最优。进一步完善针对系统内部办公用房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启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确保县财政系统办公用房始终符合勤俭节约、安全适用的原则,严控办公用房按规定标准使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本系统内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4.“三公”经费支出超出标准。我局已于4月9日重新制定并印发《遂溪县财政局“三公”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确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5.公务接待手续不规范,无公函接待和清单。我局重新制定“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进行接待,明确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明确报销凭证需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继续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按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2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不到位。局党组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活动,确保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改期间,局党组召开有关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研究布置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廉政建设“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开展对违反纪律苗头的干部职工谈话提醒和谈话谈心2人次。

    27.正风反腐行动有方案无落实。局党组进一步抓好正风反腐工作方案落实,严格按照上级的布置和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工作,建立投诉平台,建立工作台账,认真按照县委的部署推进正风反腐行动各项工作。

    28.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错漏百出。我局对相关办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办文人员对做好党建工作资料重要性的认识。6月17日至18日已派出3名涉及办文工作的人员到市财政局参加公文写作知识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写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近三年的党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9.工程预结算审核失职。我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基建财务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审核职能,完善相关审核制度,对工程送审资料严格把关,规范审核工程结算资金。今后对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认真核对,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出具工程审核报告。

    30.盲目发文,差旅费管理混乱。2020年4月29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对转发湛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遂溪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常驻地范围,规范差旅费管理。

    31.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备。我局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差旅费等相关文件,严格审核报销差旅费报销凭证,严格把关,对差旅费报销手续要写清报销事由,做到手续完备才予以报销。

    32.对所负责单位和部门的会计账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我局已与县公安局沟通协调,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其按要求按时整改到位。同时,计划近期举办有针对性的财务知识培训学习,对相关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财会人员的素质和财务核算、监督水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3.财务管理不规范,工作经费报销随意性大。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不必要开支。加强发票报销审核,杜绝不合理连号发票入账。大笔开支必须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34.政府采购程序违规,手续不完备。我局严格要求财务人员在报销时要重点审查合同签名和盖章情况,通过政府采购的物资必须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35.对资金使用监管不力。我局已责成岭北镇调楼村委会作出深刻检讨,调整相关会计科目,同时责成岭北镇财政所今后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报来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查把关。截至2020年4月1日,岭北镇调楼村委会已作出书面检讨书,并如数追回违规开支的招待费2940元,存入调楼村委会村委会公户。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督促各镇财政所认真落实代理责任,加强对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各镇财政所必须依法依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报来的原始凭证进行认真审查把关,逐一核实。对不符合村财务预算内容,手续、印信不齐全,凭证不合规的开支,不得审核通过;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开支有权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开支,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更正、补充。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财政工作不断发展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党组根据市委第四交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加强党建工作,建设高素质财政队伍。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规范和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内控执行,大力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围绕高素质专业化财政队伍建设,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二)着力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快建立健全相关预防制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要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整改到位但需长期坚持推进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确保采取的措施能够高效完成,形成的机制能够贯彻落实,取得的成效能够巩固发展,为解决问题、转变作风打牢基础。

    (三)转化整改成果,推动财政事业发展。要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财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把巡察成果作为推动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持续推动财政高质量效益型发展,确保我县在推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招商引资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努力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新遂溪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遂溪县财政局党组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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