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3月21日至4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5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报告。
一、“党的领导弱化,执行力不强”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海洋与渔业局5-7月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学习《学习小手册》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次,机关支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次。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真正把认同核心、拥护核心、维护核心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二是严肃党员纪律,明确党组成员党内职务。切实加强党员管理,要求全体党员上班必须佩戴党员徽章(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提醒),并在对外公文和内部文件中明确领导党内职务,排名先排党组成员再排班子成员。
2.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我局制定、印发了《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三重一大”议事实施细则》,在往后工作中更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近两个月召开的有关处理休渔期间非法偷捕渔船、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建设项目疏浚工程施工整改方案制订、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巡察整改工作布置等事项,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程序,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认真把会议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一一记录。三是强化会议监督,提高会议执行力。成立“三重一大”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会后执行力度,确保会议实效。
3.关于“贯彻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OA系统使用。目前全系统除渔政船部分普通船员外,其他工作人员80多人都已在手机下载安装OA系统,并能熟练、准确使用该办公工具。二是办公室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办公室通过OA系统和纸质资料将上级来文(各种政策、会议精神)及时准确地转发和印发到党组班子成员和相关业务股室及下属单位、个人,并做好跟进处理、档案保管工作。近三个月没有出现应转未转、应发未发的文件。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针对以前宣传的薄弱环节,我局对2018年休渔工作、休渔生活补贴、渔船柴油补贴、渔船减船转产等各种涉农涉渔政策通过广播、宣传车、挂横额、窗口宣传、公示、公告等多种途径广而告之,确保做到全县渔村渔民宣传全覆盖。对休渔工作共出动宣传车6辆次,参加人员30余人,广播播音38时次,贴示公告120张,悬挂宣传标语共86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机关利用电子屏幕制作宣传标语30多条次,张贴宣传图片4张;全局利用微信、短讯发报宣传标语130多条次,在沿海镇悬挂宣传横额140多条,制作宣传牌7个,张贴宣传海报304张,印发宣传小册子两批共13000多本,发出宣传单张10000多份。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忽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现意识形态工作有专人分管、责任有人落实。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朋友圈、微信群等监督管理工作,不给错误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加强理论武装,大力提高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
二、“党建工作抓而不严” 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成立了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建立党建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建立责任明确、保障到位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制定、印发局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学习计划。结合智慧党建工作,局党组、各支部补充每月一次学习党章等党的科学理论知识,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党组成员和广大党员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政治信念。6月以来,渔政支部、机关支部集中学习2次以上,老干支部集中学习1次。三是健全台账资料。我局各支部以这次县委巡察为契机,对照问题,完善不足,对党员名册、组织网络、党费收缴、党员发展情况、党史学习教育记载、支部委员会活动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及党课教材及学习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建目标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谈心制度、“三会一课”制度、主要领导廉政述职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等簿、卡、册进行补充完善,做到活动有计划、过程有痕迹。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认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理解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不规范不严格问题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专项整改各项任务落实。二是把握具体要求。2018年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学习研读上级相关文件,精准把握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程序,真正弄清楚为什么要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怎么开、如何直面问题、如何切实解决问题等基本要求,做到全面理解、领会实质、入脑入心,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制度贯彻执行的标准要求。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过认真核对,近三年发展的4名党员的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和2015、2016年发展对象登记表及入党政审材料都已找回,并已归档管理。从巩固执政党地位的认识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确保往后发展党员工作做到程序合规、资料信息齐全。
4.关于“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查,今年1月党支部换届工作,渔政支部党支部换届工作程序合规、资料齐全,机关支部、老干支部对下届支委候选人酝酿只有口头推荐,没有形成会议记录。针对这种情况,局党组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参与意识,确保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开展支部换届工作。
5.关于“干部提拔任用材料不齐全和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选任程序。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和规范选任程序,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二是认真核对,完善提拔任用资料。经认真核查,黄少敏的民主推荐、考察和公示材料已经找回;徐罗当时是杨柑中队副中队长,杨柑中队队长退休后,根据工作需要,局班子经讨论推荐其为杨柑中队长任选人,但在向县委组织部报备时发觉其计划生育间隔不符合要求,所以当时已经终止提拔程序,目前徐罗仍为中队副股级干部;黄晓群在调到局渔业综合股之前是渔政大队北潭中队指导员(正股级),由于局渔业综合股原股长晋升而出现岗位空缺、急需补充,所以经班子讨论决定调黄晓群到局渔业综合股任股长(属平级调动),其调动前是经过班子会讨论酝酿的(有相关会议记录);对提拔、变动、交流的中层干部应向组织部报备而未报务的情况,继续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按规定处理。
6.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规范了党费的交纳,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局机关、渔政、老干三个支部党员第一、第二季度党费共8904元已上交县直工委。
三、“两个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 方面
1.关于“责任意识不强、认识模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动压实“两个责任”。 局党组、班子召开专题会议2次,召开全部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研究、布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业务工作与党的建设结合起来抓,充分履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中层干部带好自己的队伍;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协商及报告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严肃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更高的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活动。谈话内容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进行,谈话直面问题,提醒干部要牢记责任,改进工作,廉洁自律。自2018年5月至6月,我局党组书记谈话提醒党组(班子)成员6人次,党组(班子)成员谈话提醒股室、中队负责人25人次。
2.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相关制度。我局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度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发《中共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二是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书记与各股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部职工签订廉洁自律保证书,落实“一岗双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管理机制。
3.关于“监督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挺纪在前。以纪律为尺子全面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各种处理手段,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综合效应。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努力把道德标准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做到抓早抓小,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密切关注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二是从严执纪监督。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来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三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探照灯”的作用。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召开有关“三重一大”决策的会议,都主动邀请纪检组人员参加,如纪检组同志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形成会议纪要送纪检组备案。近两个月召开的有关处理休渔期间非法偷捕渔船、北部湾遂溪避风港建设项目疏浚工程施工整改方案制订、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巡察整改工作布置等“三重一大”事项会议都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的陈虾仔和杨来同志参加。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局党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以及反“四风”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二是完善制度,严格执行。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完善了《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并印发《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制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不折不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规用车、规范差旅报销、压缩三公经费。三是清退违规款项。按县审计要求认真核对,立即清退超标准、违规报销差旅费54330.5元(2016年差旅交通费10610元,2017年多报重复报差旅、差旅车辆补助14033.5元,技术推广站以差旅费形式发放公车补贴19140元,渔港中心以差旅费形式发放公车补贴3237元,谭福森等出差时间事由不符报差旅7310元)。
四、“财务管理不严,漏洞较多” 方面
1.关于“工程预借款手续不齐”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核查,陈宽于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12月29日因工程建设资金紧缺向我局先后借款910000元,其中:建设草潭渔港码头护岸维护工程期间,于2017年7月13日、7月26日、8月8日向我局分别借款50000元、60000元、100000元,共款210000元;建设江洪渔港码头护岸维护加固工程期间,于2017年8月17日、9月1日、9月15日、9月22日、9月28日向我局分别借款150000元、40000元、100000元、60000元、50000元,共款400000元;建设港门石角涵洞安装工程期间,于2017年11月9日、11月30日、12月15日、12月29日向我局分别借款100000元、100000元、40000元、60000元,共款300000元(陈宽以上所借工程款项都是有工程项目合同等有关资料,并且当时记账附有预算、结算、验收报告、工程协议等,其他工程项目资料在渔港中心账上也有反映、可查);陈宽已于2018年4月11日、6月5日、7月27日向我局分别归还180000元、375000元、355000元,共款910000元。
2.关于“渔港工程管理中心账目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财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完善财务登记。渔港中心积极和县审计局沟通,弄清中心账目情况,核对所有账务,已补充完善相关凭证手续。二是认真追责。对中心财务人员进行教育;并主动协助审计部门于2018年7月27日分别对渔港工程管理中心会计、局机关会计、渔政大队会计进行罚款1000元、500元、500元的决定执行完毕。
3.关于“一支笔管理4个独立核算单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开支限额审批权。针对县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局党组、班子会经过多次讨论,形成新的《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
二是加强监督,开展内部审核。由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局内审小组,每年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进行年度审核一次,并将审核结果向党组、班子汇报。对发现不执行、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中共遂溪县海洋与渔业局党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