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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江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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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8-06 08:25:36 点击数:-

  为深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最新疫情形势,现就强化江洪镇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 (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控制聚集性活动

  暂停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4.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证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5.居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请广大居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江洪后要主动报备,并接受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6.积极参与大规模核酸检测

  请广大居民按照村(社区)的统一安排,分批次、分时段就近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不漏一户一人。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每位居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遂溪县江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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