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目录
1、 总则.......................................................................................................................... 3
1.1任务由来........................................................................................................... 3
第 2 章区域环境概况..................................................................................................... 11
2.1 自然环境概况........................................................................................................... 11
2.2 发展沿革及开发现状.................................................................................... 12
2.3 环境保护目标................................................................................................ 13
第 3 章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7
3.1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17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17
3.3 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7
3.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8
3.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18
第 4 章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20
4.1 工业企业数量及行业分布情况.................................................................... 20
4.2 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22
4.3 小结................................................................................................................ 30
第 5 章园区环境风险管理现状评估................................................................................ 31
5.1 园区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31
5.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情况........................................................................ 31
第 6 章园区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 32
6.1园区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32
6.2 “三线一单”制定及落实审查意见情况......................................................... 33
6.3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分析..................................................................... 36
6.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38
6.5小结................................................................................................................. 43
第 7 章园区环境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 44
7.1 环境管理状况存在问题................................................................................ 44
7.2 优化建议........................................................................................................ 45
1.1任务由来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园区目前以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为主,同时包括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印刷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医药制药、家具制造业等产业。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岭北镇总体规划中的三角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和金岭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用地面积为247.28公顷,工业用地158.43公顷,主要推荐发展产业为林木加工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生物工业和综合产业。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面积为246.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63.77公顷,主要推荐发展产业为林木加工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生物工业和综合产业。
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2011年5月,岭北镇人民政府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遂环函[2011]8号)。2017年7月被评定为“广东省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2018年2月,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核准规划面积为267.9hm2;2018年6月,遂溪县产业转移集聚地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遂溪产园转移工业园”(《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的产业集聚地确认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函》粤经信园区函[2018]35号。2019年12月遂溪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制完成了《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根据该规划内容,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687县道,南至岭北镇押册村,西至岭北镇菠箩园村,北至207国道,规划面积267.9hm2。
开展园区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对于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园区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起到积极作用。开展环境管理状况评估能够及时准确发现园区环境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环境管理状况信息的公开也有助于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中有关开发区、专业园区应开展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的要求,遂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三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成评价组进行资料调查和现场踏勘,并在此基础上,按照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1.2.1环境保护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2019年4月24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17年6月27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订,2012年7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修正;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1)《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2012年8月7日;
(12)《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9年11月22日;
(15)《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7号,2017年6月30日起施行;
(16)《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5号,2019年6月30日;
(17)《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12年5月23日;
(18)《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2018年7月3日发布;
(19)《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2号,2020年6月24日发布;
(20)《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16日发布;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发布;
(22)《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2016年7月15日;
(23)《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2017年9月14日;
(24)《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号,2015年12月30日;
(25)《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2016年10月26日;
(26)《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5日;
(27)《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2019年6月26日;
(28)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2015年1月9日;
(2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2014年12月29日;
(30)《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2019年9月6日。
1.2.2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4);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产业园区》(HJ 131—2021);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19-2011);
(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1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
(11)《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
(12)《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
(14)《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
(1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16)《广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
1.2.3相关规划材料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4)《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粤府[2012]120号);
(5)《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6)《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8)《湛江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9)《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10)《广东省遂溪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11)《湛江市遂溪县产业园区(2019-2022年)发展规划》;
(12)《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修编(2012-2030)》;
(13)《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2019.12);
(14)《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遂环函[2011]8号);
1.3评估原则
1.3.1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以全面梳理环境质量现状、环境管理状况及各要素环境问题为抓手,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
评估内容包括园区环评报告书及批文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执行情况、污水治理设施、集中供热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园区环境管理情况及监测体系的落实情况、运行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污染物排放和总量控制等方面。
1.4评估范围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岭北镇总体规划中的三角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和金岭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用地面积为247.28公顷,工业用地158.43公顷。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面积为246.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63.77公顷。
1.5 评估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附近的水体下洋水库、潭六水库、排洪渠不在名单内。本项目周边排水渠和潭六水库水体功能为农灌、防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周边地表水体下洋水库参考潭六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遂溪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表1.5.1 地表水环境执行标准
1.5.2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 年)》,项目区均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见表1.5-2。
表1.5-2大气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1.5.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2009年8月正式发布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园区浅层地下水划定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深层地下水划定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①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A水质目标:具有生活供水功能的区域,水质标准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时,以现状水质作为保护目标;工业供水功能的区域,水质标准不低于IV类,现状水质优于IV类水时,以现状水质作为保护目标;地下水仅作为农田灌溉的区域,现状水质或经治理后的水质要符合农田灌溉有关水质标准,现状水质优于V类时,以现状水质作为保护目标。
B水量目标:年均开采量不大于可开采量。
C水位目标:开采地下水期间,不造成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不引起地下水系统和地面生态系统退化,不诱发环境地质灾害
②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集中式供水水源区指现状或规划期内供给生活饮用或工业生产用水为主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
A水质保护目标:具有生活供水功能的区域,水质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时,以现状水质作为控制目标;工业供水功能的区域,水质标准不低于IV类,现状水质优于IV类水时,以现状水质为控制目标。
B水量保护目标:年均开采量不大于可开采量。
C水位保护目标:开采地下水期间,不造成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不引起地下水系统和地面生态系统退化,不诱发环境地质灾害。
1.5.4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1.5.4 声环境质量
园区周边居住区为2类区,工业园区为3类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35m区域内为4a类区域。
表1.5-5声环境质量执行标准
1.5.5土壤环境质量
园区内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及第二类用地管制值。
园区外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表1.5-6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mg/kg)
第 2 章区域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湛江市位于祖国大陆的最南端,东经109°31'~110°55'、北纬20°~21°35'之间,包括雷州半岛全部和半岛以北一部分。东濒南海,南隔琼州海峡与大特区海南省相望,西临北部湾,西北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毗邻,东北与本省茂名市接壤。市区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东经110°4'、北纬21°12'。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岭北镇地处雷州半岛腹地,位于遂溪县城西南面,距湛江市中心19公里、距湛江港、湛江火车站、湛江民航飞机场约22公里,国道207线、省道374线贯穿全境,与城月、建新、城西等镇毗邻。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岭北镇总体规划中的三角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和金岭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用地面积为247.28公顷,工业用地158.43公顷,主要推荐发展产业为林木加工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生物工业和综合产业。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面积为246.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63.77公顷,主要推荐发展产业为林木加工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生物工业和综合产业。
2.1.2气候特征
遂溪县位于雷州半岛西北部,东接湛江市区,西临北部湾,北与廉江市接壤,属于热带、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时间长,多年平均降雨量1759.44mm,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降雨量年内分配不均匀,大多集中在汛期的6-9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的60%以上,降雨地区分布也不均匀,东部一般比西部多350mm左右。2.1.3区域植被及生物资源
园区内目前以建设用地为主,自然植被很少,植被以农田植被为主,多为菜地和粮食作物,园区内植物多以常绿乔木和落叶乔木为主,多为桉、马尾松、楝、构树、麻栎、米碎花、桃金娘、杜鹃、栀子、紫珠等。植物种类相对较少,群落结构单一。
园区由于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区域内内无大中型哺乳动物,陆生野生动物仅有小型兽类、两栖类及鸟类等。兽类主要为松鼠、田鼠等小型啮齿类动物;鸟类主要为燕子、喜鹊等常见鸟类;两栖类动物包括蟾蜍、泽蛙等。区域内无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动植物。
2.1.4水文水系
遂溪的四条较大的河流:①遂溪河,发源于廉江独牛铃,自北至南再折向东,在黄略石门注入广州湾五里山港,全长80km(遂溪境内长63.6km),流域面积1486km2。遂溪河流特点是:河流流程短,丰、枯水期流量悬殊,枯水期流量少,河道浅、弯曲、淤塞、落差小,汛期易涝,平期水头低难于利用。②杨柑河,发源于廉江油丰塘,自东北向西南,在杨柑镇新埠入海,全长36.2km,流域面积487.2km2。③城月河,发源于城月大塘村,自西北向东南,经城月、扶良、卜剿,在建新镇库竹港入海,全长33.7km,流域面积293.5km2。④乐民河,发源于北坡镇老周洋,自东向西,在港门北灶入海,全长31km,流域面积323.8km2,此外,遂溪县较大河流还有江洪河,通明河等。
遂溪县还有大型水利工程雷州青年运河,起源于廉江境内的鹤地水库,总库容11.5亿m2,主运河及四条分运河中的三条经过遂溪县境内,主运河全长77.58km,在遂溪县境内长36.6km,三条分运河在遂溪县境内共长62.9km。
2.2 发展沿革及开发现状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岭北镇,其前身为遂溪县岭北镇工业基地的一部分,成立于2009年。2009年,遂溪县岭北镇人民政府委托吉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并于同年取得批复;2011年5月,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位于岭北镇总体规划中的三角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期)和金岭工业区(广州黄埔(遂溪)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2018年2月,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核准规划面积为267.9hm2;同年6月,升级为省级工业园区“遂溪产园转移工业园”。2019年12月,遂溪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工业园区进行规划整理,编制了《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
2.3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工业园区的规划规模、特点和当地环境的特征,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专项评价导则的规定,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下表。
表2.3-1规划区评价范围
2.3.1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园区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居住区、学校等,保护要求为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表2.3.2 园区规划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3.2声环境
声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2.3-3 园区规划声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2.3.3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区域外的下洋水库、潭六水库。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2.3-4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表
2.3.4地下水环境
园区所在区域的水文地质单元,重点是园区周边的浅层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II类标准。
2.3.5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的敏感目标同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2.3.6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区域内现状用地以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为主,无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或生态公益林等生态保护目标。
因此本次评价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维持区域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不降低。
2.3.7土壤环境
园区范围内的土壤,其保护要求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限值和管制值。园区外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第 3 章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3.1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园区内各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达至岭北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后,经排洪渠排入潭六水库。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附近的水体下洋水库、潭六水库、排洪渠不在名单内。本项目周边排水渠和潭六水库水体功能为农灌、防洪,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周边地表水体下洋水库参考潭六水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评价
工业园未进行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参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可确定规划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
根据《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周边居住区为2类区,工业园区为3类区,道路交通干线两侧35m区域内为4a类区域
3.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园区范围内的土壤,其保护要求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限值和管制值。园区外农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
3.5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3.5.1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①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区划图,本项目占用的生态功能区划为E5-2-1茂名-吴川平原台地生态农业城镇密集生态功能区。
②广东省生态功能控制区域
根据广东省陆域生态功能控制区图,本项目未占用广东省严格控制区,主要为城镇利用亚区。
③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④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湛江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年)》,园区西侧约21hm2的区域位于生态严格控制区内。
3.5.2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等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
区域内现状用地以工业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为主,无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或生态公益林等生态保护目标。
因此本次评价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维持区域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不降低。
第 4 章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工业企业数量及行业分布情况
工业园区规划开发面积267.9公顷(即2.679km2),其中工业用地180.14hm2,目前已入驻企业共63家,其中已投产企业46家,在建企业14家,关停企业3家。遂溪县岭北自来水厂、遂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属于公用设施用地,占地面积4.37 hm2,其余60家企业属于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180.14hm2。
园区已建成规模10000t/d的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首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t/d,现实际处理水量约为9322t/d。现工业园园区的现有企业和工业园新引进的项目均配套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园区工业用地已开发完毕,供电、供水、道路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已陆续建设完善。
4.1.2行业分布情况
根据2019年12月的《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确定规划的功能定位为:遂溪工业发展桥头堡,地区农副产品加工高地。
规划总体目标:依托现有工业发展基础和优越的交通区位条件,在园区内通过提高产品科技水平含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导的上下游配套产业链条体系,进而将园区打造成为遂溪县工业发展的核心驱动齿轮,带动遂溪县的全面发展,为遂溪打造湛江工业发展“第二高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1、主导产业
(1)积极推进农业精深加工产业。
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等产业。
农副食品加工:遂溪县物产资源丰足,素有“中国第一甜县”、“绿色宝库”、“鱼米之乡”的美誉。园区应充分利用地区现有优势资源环境条件,以优势农畜产品为原料,以打造绿色、有机产品为主攻方向,继续引入饲料加工、制糖工艺产品、水产品加工、蔬菜,水果各坚果加工等企业,并从精深加工着手,加大产业科技含量。
食品制造业:结合资源条件及现有产业优势,重点发展以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糖果及蜜饯制造、方便食品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产品。
饮料制造业:以发展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及酒的制造产业为主,重点支持湛江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上下游企业及相关企业组团提升,通过提高资源利润,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加工深度和产业集聚程度,加快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迈进。
(2)做优做强园区优势产品
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重点发展水泥、石灰和石膏的制造及其制品的制造、玻璃制品的制造。以现有华润优化水泥生产结构为契机,在做优做强上下功夫,积极发展新型建材产品,吸引更多相关的绿色建材企业落户园区。
2、相关配套产业
产业的强大除了主导产业的发展,同时也会带动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规划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延伸产业链条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拓宽产业发展面,引入相关配套产业,形成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并积极探索产业整合发展的新路径。
园区的相关配套产业主要有包装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及塑料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等及与之相关的生物科技产业。其中应积极引入其中的创新科技型企业。如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的改良、生物制剂的制造生产、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等,这些产业也将成为园区发展的重要生产力。
3、其它产业
适当地引入金属制品业、家具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及电力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等类型企业,除了为主导产业提供设备生产服务产品外,同时规模大、效益高、低污染的企业也是园区发展的经济动力之一。
4、小结
根据《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2008~2025)》,工业用地主要推荐发展产业为林木加工业、轻工产业、化工产业、生物工业和综合产业,目前园区入驻企业行业主要为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等多类型行业,符合《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2008~2025)》要求。
表4.2-1园区产业定位
4.2 污染物产排情况分析
本报告根据企业已批复的环评、验收、排污许可等文件统计工业园内现状已投产企业产排污情况,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4.2.1涉废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园区已建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880906.69 t/a,折10632.6t/d;COD排放量257.63t/a,氨氮排放量29.35t/a。
根据调查,现状居住人口约为1500人。根据《广东省生活用水定额》(DB 44/T1461-2014),用水量取为140L/人.d,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90%计算,则居住片区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9t/d(即68985t/a)。
4.2.2涉废气污染物产排情况
园区SO2排放量为98.681 t/a,NOx排放量为57.1808t/a,颗粒物排放量为56.43t/a,厨房油烟排放量为0.253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2.05t/a,VOC排放量为0.152t/a,氨排放量为0.25t/a,硫化氢排放量为0.11t/a。
4.2.3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工业园区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工业固废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16827.685t/a,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207.3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81.15t/a。
4.3 小结
从污染物排放情况来看,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涉气企业较多,污染物以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主要污染物,其中水产加工、塑料制品业及饲料加工业排放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占比较大;涉水企业污染物排放量主要集中在水产加工、料制品业及饲料加工业,主要由于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总量较多。
第 5 章园区环境风险管理现状评估
目前,本园区由遂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环境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也直接由园区企业所在镇街负责。园区内企业主要风险情况基本类似,最大可信事故情景主要风险为火灾、爆炸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性排水、废气泄漏、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环保设施事故及溢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5.2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情况
目前,工业园区内以企业为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
近年来,工业园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以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创建工作为抓手,以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为目标,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装备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增强人员培训,规范制度建设,完善业务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能力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第 6 章园区环境状况与管理情况
6.1园区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6.1.1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2011年5月,岭北镇人民政府委托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遂环函[2011]8号)。
6.1.2原规划环评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根据遂环函[2011]8号《关于遂溪县岭北镇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列出与本工业园相关的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1 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主要内容及落实情况一览表
6.2 “三线一单”制定及落实审查意见情况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现就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与海南相向而行,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深度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与社会经济发展统筹衔接,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湛江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到区域空间,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突出分类施策。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以湛江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和主要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导向,针对不同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实施动态管理。衔接国家、省级“三线一单”管理机制,配套建立“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共享和应用管理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其中:
——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95.60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2.2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681.12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5.14%。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595.06平方公里。
——环境质量底线。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目标内,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按国家要求在2030年底前实现碳达峰。
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依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湛府[2021]30号)文件要求。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园区型)(编码:ZH44082320008)。
表6.2-1 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管控单元(园区型)
结合规划环评及《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湛府[2021]30号)相关文件对园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要求,对园区在产业发展、空间管控、污染物总量管控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旨在以“三线”框住园区空间利用格局和开发强度,用“一单”规范园区开发行为,将园区生态环保的规矩立在前面,为园区规划环评、企业和项目环评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2021年,园区(含带动发展的产业集聚地)项目开发严格遵照执行“三线一单”,园区(含带动发展的产业集聚地)未有违规情况发生。
6.3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分析
6.3.1 污水治理厂建设和运行情况
园区已建成规模10000t/d的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16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首期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t/d,现实际处理水量约为9322t/d。现工业园园区的现有企业和工业园新引进的项目均配套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根据环评文件、环评批复、验收文件及监测数据,园区内已投产企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等,经处理达标后方排入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类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潭六水库。
6.3.2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
园区内现有企业废气污染因子有: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VOCs、氨、硫化氢、厨房油烟,其中SO2、NOx、颗粒物主要来自于锅炉燃烧过程,园区内规划要求企业应采取有效的粉尘等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量,目前,已办理环评手续的投产企业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相应的处理措施,未办理环保手续的企业污染物主要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6.3.3固废及危废处理处置和管理情况
园区已初步形成了固废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现状各企业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已得到了相应的处理处置:对于一般工业固废中能利用的部分由企业自身或外委单位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部分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对于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于生活垃圾亦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处置。
6.3.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供电、供水、排水管网、道路交通路网等基础设施已陆续建设完善。
1、道路交通现状
园区内随着工业企业的投产,已有多条新建道路,包括主干路(创业路、金汇路、金田路、岭东路)、次干路(统一路、金丰路)和支路(金穗路、金源路、金桥路、永鑫路、永佳路、永泰路),红线宽度分别为36m、22m以及15m。
2、给水工程现状
主要由工业园区内的岭北水厂提供给水服务,它位于374省道(至洋青段)与207国道交叉处,用地规模为1.83hm2,水厂用水水源地为洋青镇青年运河地表水,近期设计规模为2×104m3/d,远期供给规模至6×104m3/d。
3、排水工程现状
目前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拟对工业园排水系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按分区、分散就近排放原则排入内河涌。污水排入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岭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4、电力工程现状
园区西部已建设一处110KV岭北变电站,用地面积为0.64hm2,变电站容量为2×50MVA。现接入3路10KV电源,分别为岭园Ⅰ线、岭园Ⅱ线、岭园Ⅲ线。进出110KV高压线沿国道207退让的绿带架空敷设。根据《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规划于园区内设10KV开闭所,每个开闭所建筑面积不小于80m2,分片向各个地块提供10KV电源。10KV变配电房采用户内型,设在负荷中心规划10KV线路采用埋地电缆,在道路西侧或北侧绿化带、人行道下的电缆沟内敷设,规划区内的电力排管规模为12线、14线。
5、燃气工程现状
园区内现有LNG气化站一座,为园区提供天然气。
6、环保环卫现状
目前无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保环卫设施。根据《广东遂溪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规划》,拟在繁华商业区、公共广场、公园绿地、公交站场设置废物箱。在工业园区内规划1处垃圾中转站、3个生活垃圾收集点、1个公共厕所。
6.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6.4.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1)园区环境管理体系构建
1、实行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
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好“技术含量高”和“环境友好”关,注意产品和生产工艺的科技含量和其对环境的影响。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引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实行项目的环保“一票否决”制,通过严格控制污染源,以达到从源头控制的目的。
2、环境信息公开,引导公众参与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明确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主动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是在企业、政府、公众之间就环境问题建立友好伙伴关系的重要环境管理手段。园区内设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如年度)编制园区的环境状况报告书,通过相关媒体或多种形式及时将园区内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布,充分尊重公众的环境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园区的环境管理。在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收集公众对园区环境、企业环境行为等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在环境管理、政策制定时重视公众的意见和要求,保证园区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3、建立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产业定位及入园建设项目的特点,识别园区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如环境污染处理设施局部出现故障,或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企业等。根据相关风险管理规定,分析突发性事故状态下,污染物排放的环节、历时与强度,对园区周围的大气和水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并组织编制园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从工程设计过程、管理制度及善后处理、处置等方面提出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处理对策。
4、引进清洁生产落实制度
对于入园企业实行清洁生产落实制度。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旨在通过对污染来源、废物产生原因及其整体解决方案的系统分析,寻找尽可能高效率地利用资源(原辅料、水、能源等),减少或消除废物产生和排放的方法,达到提高生产效率、合理利用资源、降低污染的目的。
5、建立环境监控体系
为了实现园区环境保护目标,园区需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控体系。该体系的主要功能为监测园区环境质量的变化;判断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确定园区环境污染控制对策的效果;为新入园区在建企业的环境影响预测提供基础资料;为园区的环境管理部门收集环境信息;为园区发展,加强环保管理提供参考资料,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应委托当地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实现。
6、制定环保管理办法,对存在环境问题的现有企业提出整改要求
为确保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园区生态环境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制定适合园区经济发展和环境管理需要的“管理办法”,对入园企业提出严格限制要求,规范企业在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等方面的行为。对现有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要求。
6.4.2监测计划
(1)制定的目的
为了实现园区环境目标,园区需要建立有效的环境监测体系,主要功能是监测生产过程环境因素的变化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活动,判断其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为园区的进一步开发,加强园区环境保护和管理提供可靠的适时资料。
(2)环境监测要求
1、环境监测工作应包括各类污染源强(企业主要排污口)与环境质量(居住区等敏感点、厂区、办公地)两部分内容,对水、气、声、固废等方面进行监控。
2、注重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环保档案,搞好数据积累工作。监测结果需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积极协助解决。
3、对园区内企业环境治理工程设施的运行状态与处理效果进行管理与监控。
4、环境监测人员需具有全套操作规则和岗位责任制。包括定期监测、安全检查、事故安全检查、事故预防措施、风险应急计划等。
6.4.3环境监测方案
根据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园区管委会应督促和监管入园企业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HJ985—2018)等文件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敦促企业实施到位。协助上级环境执法部门对园区企业污染源情况以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并安排专(兼)职人员对监测数据进行记录、整理、统计和分析。由于入园企业数量较多,本次评估提出的环境监测方案为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的监测,入园企业的自行监测则由管委会负责督促企业自行落实。
(1)废水监测计划
1、监测位置:下洋水库、潭六水库横断面。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HJ 1083—2020),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主要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见下表。
表6.4-1 城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主要监测指标及最低监测频次
2、事故性排放监测
当发生事故排放时,应严格监控,及时监测。事故污染源及在排污口下游河段或地下水必须增加监测断面,视入河污染物排放和持续时间,加密监测次数,做到连续监测,直至事故性排放消除,恢复正常排放为止。
(2)废气监测计划
1、有组织排放
园区内重点企业的污染源进行监测。
监测项目:SO2、NO2、TSP 等,具体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以企业排放特点而定。园区生态环境部门协调上级环境执法部门对企业污染源情况以及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性监测。
监测频率: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主要指标每季度一次,其余半年一次;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放口主要指标每半年一次,其余一年一次。
2、无组织排放
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源的,应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具体要求按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此外,需根据采样当天风向对近距离敏感点以及在园区内部的环境敏感点的监测。监测频率:一年一次。
(3)噪声监测计划
园区企业厂界环境噪声自行监测频次每个季度 1 次,监测时段昼间和夜间各1 次,此外管委会应对园区周边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频率应为 1 年 1 次。园区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执行排放标准及限值见下表。
表 6.4-2 园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限值一览表
(4)土壤环境监测计划
本次评价在园区内,布设3个柱状点、1个表层点;园区外,布设2个表层点。共布6个土壤样品采集点。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园区厂界土壤环境执行标准及限值见下表。
表6.4-3 土壤点位位置、采样深度、频次和检测项目
6.4.3产业园排污口设置规范化建议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基础性工作之一,也是总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它能有效地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管理和污染治理,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
1、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情况
合理设置污水排放口:按相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园区总排放口、企业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等。
废气排放口管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排放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用口,采用口设置应该按大气污染源监测技术相关规范要求,如锅炉除尘器进出口等;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该加装引发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
固定噪声源: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2、排放口整治及规范化管理
应如实向上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报排污口数量、位置及所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或产生公害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等情况,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必须规范化。建设单位应在各排放口竖立或挂上排放口标志牌,并认真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致登记证》的有关内容,由区级以上生态环保主管部门签发登记证。建设单位可分别按以下内容建立排放口管理的专门档案:
1、排放口性质与编号;
2、排放口位置;
3、排放主要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
4、排放去向;
5、立标情况;
6、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
7、园区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回用口设置应便于监控、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平台,并接入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系统,附近设置环境保护标志。
8、由于园区企业有危险废物产生,要求企业设置固废贮存在室内,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在醒目处设置标志牌。
6.5小结
根据园区已有规划环评及批复,结合现场调研,目前工业园区积极推动园区的优化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已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大部分要求,包括废水废气处理后排放,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委外处理。
园区目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尚有需改进之处,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铺设、完善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等。
第 7 章园区环境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
7.1.1园区主要环境问题及原因分析
园区及周边水体水质状况良好。结合园区环境管理现状情况,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会影响水质:一是部分区域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厂负荷率较低;二是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区域为合流制或混流排水,降雨时造成污水厂进水浓度低、溢流污水对水体造成污染;三是河涌沿岸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污染等进入水体。
2、大气环境
工业园区大气环境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紧密相关,2021年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较为复杂,除受工业污染源本身工业源影响之外,还与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扩散条件相关,同时在产城融合过程中,城市中的道路及非道路移动源、生活源、扬尘等也会不同程度对园区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3、声环境
2021年坡头区域环境噪声的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环境噪声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7.1.2园区环境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规划指标体系在部分关键性的环境刚性约束指标方面均不够具体,未能较好体现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建议园区规划的指标体系细化并补充“SO2、NOx、VOCs等污染物排放总量”、“COD、氨氮、TP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率”、“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等指标。
2、缺乏合理的规划,项目安排较随意,各工业组团内不同产业类别交错分布,产业集群度不高。
3、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目前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尚有需改进之处,如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铺设、完善园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等。
7.1.3园区环境风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饮用水源保护区现状管理符合相关饮用水源保护区条例等相关规定。
本园区由遂溪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园区的风险管理建立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编制园区风险应急预案单独审查、备案。
7.2 优化建议
7.2.1 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要素集聚,集约发展”的布局思路,根据工业园区主导产业集群的空间需求特点,以集约用地原则进行工业园区内部组织与外部空间衔接,同时完善园区功能,使园区集生产制造、管理服务、商业配套、商务办公、综合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引进新建企业要充分考虑现有空间布局,形成空间集聚效应,以建立重点突出、统筹发展的产业集聚模式。
2、按照“高效衔接,多元整合”的布局思路,为了使同类型产业集在一个区域内,根据集约化要求使相关上下游产业区相互接近,工业园区的物质空间流动更加便捷、更加合理,通过交通组织和物流贸易中心的建设,进行园区内部组织与外部空间的衔接。
7.2.2提高土地利用率
1、建立园区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的标准体系
设立项目的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工业产值、工业增加值准入条件,不允许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的产业项目入工业园区。对于已入园和已选址的项目,对其土地利用效率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实际投资进度与强度,以及项目投产后的产出效率等,防止项目划定土地后,基本不投入、坐等投资等现象。项目建成竣工后,联合有关部门按照前期上报的投资额进行验收审核。
2、加强对闲置土地的清理
按照国土资源部 2012 年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有关闲置土地的办公室,对于闲置 2 年以上的土地予以回收,重新安排使用。配合协助区国土执法部门跟进违法用地以及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疑似闲置土地等情况的梳理、排查、处理等工作。
7.2.3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优化园区产业布局
1、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原则,把好企业入园关
园区应以发展国家核准的主导产业为主,不得引入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入园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 80%以上。同时,应加大对已开发区域和现有入园企业环保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引导园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不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的企业,应限制或逐步调整出园区。
2、优化园区产业布局
按照功能组团合理布局项目,应以主导产业为主引进更多规上企业、龙头企业入驻园区,提升园区整体产业水平,并不断通过推动传统农副加工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长农产品加工产业链。
7.2.4科学规划,落实园区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0〕302 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及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并按时做好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编制相关工作。
7.2.5逐步构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
建立园区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对园区及周边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监控。积极开展园区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污染场地调查评价分析。
7.2.6改善环境管理,提升环境质量
统筹区、镇街、园区各级的环境管理职能,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园区的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强化园区环境管理的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健全专人专管的联系机制,逐步形成完善的园区环境管理体制。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涉水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改扩建新增 VOCs 工业排放项目在所在镇内实行“减二增一”(区级以上重点项目除外)。园区内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取有效的有机废气等收集处理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
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禁止向土壤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等。同时,园区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加快周边区域污水管网设施建设。
以“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为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企业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间接排放标准以及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接入市政纳污管网。
7.2.7防控环境风险,加强应急管理
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构建企业、园区和生态环境部门三级环境风险防控联动体系,增强园区风险防控能力,开展环境风险预警预报。产生恶臭污染物的行业应当科学选址,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污染物。企业事故应急池应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并合理建设隔离带和绿化防护带。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完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整合应急资源,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及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