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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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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5-27 10:57:45 点击数:-

  人社监字202215-1

  姓名:高宗元

  身份证号码:532327197410060916

  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维的乡桃苴村委会桃苴大村组2号

  联系电话:1537819843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高宗元在遂溪县碧桂园城市之光项目承包水电等业务,拖欠文伟杰、陈发仔、欧鹏程、吴贤光、陈金忠、陈鹏忠、陈华添、陈永强、吴康武、刘广锋、梁云燕等15名工人的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25311730分前到我局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仍逾期不接受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引起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59号劳动大厦三楼

  联系人:邓应东   朱敏        联系电话:0759-7765249

  遂溪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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