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费帮扶农副产品拟认定的公示
根据省《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的文件要求,我办分别对湛江角头沙家庭农场和湛江晨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申报主体申请的消费帮扶农副产品认定进行审核,现对拟认定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盖公章)或电话形式向遂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遂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嘉敏,联系电话:7797006)
根据省《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75号)的文件要求,我办分别对湛江角头沙家庭农场和湛江晨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申报主体申请的消费帮扶农副产品认定进行审核,现对拟认定的产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盖公章)或电话形式向遂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
遂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陈嘉敏,联系电话:7797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