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遂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遂溪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县政府办公室及全县2013年1月至12月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遂溪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topx1.com)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中山路133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24300,电话:0759-7763434)。
一、概述
2013年,县政府办公室在做好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一年来,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全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以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已步入了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的轨道。目前,全县各镇、县府直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驻遂单位全部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率达100%。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县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2013年,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府办公室的副县长担任,成员分别由县纪委、县府办、县委组织部等18个单位的领导组成,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或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专抓具体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二)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为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县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大力落实政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完善领导下访和接访日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上访,不定期地到基层下访,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一年来,县四套班子领导到基层举办集中接访活动2次,接访群众78批(次),解决问题65宗。二是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县政府和大部分机关单位在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的同时,还聘请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和群众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以及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三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坚持谁公开、谁管理,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本地本部门信息的绝对安全。四是充实公开的内容。制定了《遂溪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重点、形式、制度及保密审查办法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三)加强载体建设,实施阳光政务。一是实施政府上网工程。网络具有信息覆盖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形式灵活等特点。因此,我们紧紧抓住政府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政府上网工程,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其中,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经费使用等较为固定的常规事项长期公开;对中小学收费、政府采购等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对临时发生或调整的事项及时公开。目前,县、镇两级政府和县直部门都建起了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栏目,以县政府网站为主站实现互联,实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同时,省市直管职能部门都分别建立起自己的单位门户网站,有的还设有电子触摸屏,其中配有电子触摸屏的单位有7个。二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通过遂溪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将上级党委、政府和我县的重大决策、阶段性重点工作及《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督办事项、民生实事等,发至各镇、各单位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开展。一年来,共发出督办信息316条,办复率100%。
(四)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县政府在县城设立3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各镇、各单位也设立多个永久性的公开栏,坚持每季度更新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加强服务大厅建设。工商、国税等部门都设立“阳光窗口”,简化和规范办事程序,为群众、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目前,正投入300多万元建设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在2014年1月可投入使用,从而更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三是设立有形市场交易制度。我县设立了土地交易所等机构和场所,规范有形土地、建筑市场管理,对开发经营性土地一律进入土地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各类办公用品通过县采购办统一购买,防止“黑箱作业”、“幕后交易”。四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将政府工作、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等工作动态类信息随时向公众公开,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政务活动的渠道,大大方便了群众了解公开内容,参与监督工作。一年来,全县共组织15个镇和15个单位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分期分批上“行风热线”节目,现场接受观众的投诉和咨询,及时解答或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五是加强电话咨询。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室及县政府应急办设有24小时专人值班电话,方便群众电话咨询各类政务信息。六是利用刊物加强信息公开。通过《遂溪工作信息周报》和《遂府调研与信息》这两份资料发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和各镇。
(五)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是加大督查力度。我县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都成立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人员实行监督,并通过组织民主评议活动或召开听证会等,广泛听取群众的建议意见。同时,不定期地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二是强化考核、考评。通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评价体系,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民主评议制度,根据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的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出总体评价,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的监督力度。如在2013年12月份,我县组织15个镇的镇党委书记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活动,由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评议,当场宣布评议结果,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凡属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情,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人事权、财权等方面的信息。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事关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重大基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情况;政府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及执行情况;政府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及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县政府公众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年来,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发布政府信息共623条,其中,机构职能人事类信息202条;政府规章类信息17条;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38条;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50条;其它类信息16条。
2、通过广播、电视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遂溪电台、遂溪电视台等县内主要媒体共播发有关政务活动的新闻信息1825多条,其中县政府常务会议新闻信息17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新闻信息1794条;办理县领导接受新闻媒体采(专)访12次。
3、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和《遂府调研与信息》等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其中政务公开栏发布政府信息83条,刊印《遂府调研与信息》等刊物26期、刊登政府信息10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2宗。其中当面递交申请76宗,信函申请9宗,传真申请3宗,网上申请3宗,其他11宗,办结率达100%,主要涉及公安、国土、规划、教育、社保等方面有关信息。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983人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政府工作部门办事程序和电话号码、获取政府信息渠道、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项目。
五、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处理公民举报情况
2013年我县没有出现公民举报下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重视还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缺乏工作主动性,简单应付,流于形式,工作效果不明显。
2、个别部门公开内容缺乏连续性。个别部门对信息公开内容还没有常态化和制度化,经常性工作欠缺,公开内容连续性不强。
3、公开重点还不够突出。有的单位公开重点不突出,避重就轻,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效,没有及时公开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公开的内容仍较单一,不够规范,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公开资料不够完整。
4、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单位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个别单位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舆论和社会监督也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促使一把手真正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把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地落到实处,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开展。对不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单位编制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我县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做好政务的对外、对内公开工作,在向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同时,认真抓好面向机关内部的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开。
3、创新公开方式。根据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和对象等,建立多种形式的公开载体,采取灵活公开方式。充分发挥网络储存量大、便于操作、覆盖面广等功能,利用互联网和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和规范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4、提高公开实效。紧紧围绕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的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建设勤勉高效、诚信包容、廉洁清新的政府,为加快率先崛起、建设幸福遂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