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22号的会办意见
遂府函〔2015〕59号
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50022号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我们对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0022号的会办意见是:
2014年,我县环保局与遂城镇按上级要求对运河水道进行立牌标界,加强饮用水的标准宣示,并在运河水域人员居住处较为密集的地段加装防护网。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运河里的垃圾进行定期收集处理。
建议市政府统一组织运河两岸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的违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取缔运河两岸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养殖场,相关城监部门对运河河道内乱扔杂物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分管领导:杨利荣
经 办 人:陈海盛
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