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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03号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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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人民政府 | 来源: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6-04-20 11:47:06 点击数:-

 

遂府函〔2016〕43号

 

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60003号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

我们对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0003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遂溪河沿河畜牧业整治力度

养猪场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因素,要将该行业列为重点污染减排对象,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对在遂溪河干流及风朗河、源水河、东圩河等3条主要支流流域内的养猪场,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治。一是督促原有养猪场加强污染治理,做到达标排放,严禁养猪场向外排放不达标污水;二是对新建养猪场一律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不按环评要求进行污染治理的坚决不予审批。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污染。

二、加强遂溪河沿河工业源监管

遂溪河沿河工业企业单位中,主要有白坭坡工业园内企业及新桥段有关企业。我县环保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沿河工业源的监管。一是对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有限公司、吉城纸业有限公司、嘉畅造纸厂等3家企业加强在线设备的监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企业偷排污染物污染环境。二是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掌握企业排污动态,实施有效控制。特别是加强白坭坡工业园内其他企业及沿河其他企业、污水处理厂等的排污监管,尽量减少遂溪河的纳污量。三是对沿河范围内的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三、加快推进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

目前,我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东圩河)及二期工程(遂溪河南岸)专项资金已到位,工程设计、工程测绘、项目物探、地质勘探、施工设计图审图及工程预算财政审核、一期项目报建等管网建设前期工作全部完成。下一步,我县环保部门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建设,争取东圩河一期工程在2016年4月底前开工建设,同时加紧实施二期、三期筹建工作,争取年内见成效,届时把县城的全部生活污水接入县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染物排入遂溪河。

四、保护流域林地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严格管理遂溪河干流及风朗河、源水河、东圩河等3条主要支流流域范围的林木,尤其要严格控制采伐生态公益林,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后才能采伐。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自觉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和制止在流域范围内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植被的行为,做到发现1宗,依法查处1宗,绝不姑息。同时建议沿河两岸全部种植保护林绿化植被,河道护坡铺设水泥,防止水土流失。

五、加大资金投入,治理遂溪河干流及风朗河、源水河、东圩河等支流县城段

对遂溪河干流及风朗河、源水河在县城段的河堤进行工程加固和河道综合整治是非常必要的,需加大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建设资金,确保河道堤围加固建设工程顺利开展。

 

 

分管领导:杨利荣

经 办 人:陈海盛

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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