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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601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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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人民政府 | 来源: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6-08-02 11:52:04 点击数:-

 

 

 

遂府函〔2016〕94号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01601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我们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601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校园内历史文物保护所需财政资金,并通过社会募集方式,多渠道、多方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校园历史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学校校园对文物进行核查和登记造册,若鉴定为历史文物,则由政府划拨资金给学校,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文物实施维护、修复和保护。

三、聘请专家收集整理校园文物档案资料,整理成有教育意义的教材,发挥其教育作用。

四、加强校园内历史文物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历史文物的思想教育作用,将文物遗址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先锋阵地。

五、成立校园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校园文物的保护与利用工作。

六、坚持文物保护的工作方针,将校园内文物保护与利用纳入城市规划建设,在编制规划时,将校园内的历史文物纳入有关规划中进行保护。

 

(分管领导:陈土旺,经办人:陈海盛,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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