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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601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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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人民政府 | 来源: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6-08-08 11:53:25 点击数:-

 

 

 

遂府函〔2016〕100号

 

关于政协第十二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201601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们对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160128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加大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的力度,逐步推开镇级、村级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选址建设工作,并尽快投入使用。

二、加强“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实施,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提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标准化、保洁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完善垃圾收集点建设工作,以保证各自然村生活垃圾有序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已损坏的垃圾收集点及时修复,做到收集点内硬底化、收集点周边无杂草;已建但不能发挥作用的垃圾收集点必须重新选址建设;未有标识的收集点需完善标识,保证垃圾清运监督工作正常运作。

四、强化宣传和公众监督工作。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栏、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新闻媒体要对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和深度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落实机制,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作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长效机制上想办法、促落实,在深化管理上下功夫、见成效,真正以健全的机制、严格的管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积极争取省、市、县各级财政增加经费投入,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工作正常开展。

 

(分管领导:陈土旺,经办人:陈海盛,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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