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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1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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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人民政府 | 来源:县人民政府 | 时间:2017-04-26 14:46:01 点击数:-

遂府函〔2017〕54号

 

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三届湛江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201701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1701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三环四通”大交通建设,构建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市委、市政府决定2017年动工建设廉湛快速路,全长约28公里(其中:廉江市境内约15公里,遂溪县境内约13公里),按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建设,投资约19亿元。市政府已确定建设廉湛快速路为2017年部门向市政府承诺的重点事项,由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组织实施,沿线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我县于2017年2月28日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征地拆迁任务。截至目前,已取得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初步确定项目终点路线方案,正编制项目工程可行性报告。

二、存在问题

由于廉湛快速路项目终点路线方案尚未最终确定,项目征地红线图未完成,我县无法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继续协助项目业主、设计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征地红线图确定后,我县将组织县国土资源局、遂城镇、黄略镇等单位按市工作部署,全力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将土地交付业主单位,按期完成我县向市政府承诺的年度目标任务。

四、有关建议

(一)市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公路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廉湛快速路项目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认真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

(二)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建议项目业主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科学安排进度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如期动工建设。

(三)建议项目业主尽快提供项目征地红线图,以便我县开展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分管领导:吴刚,经办人:陈冠霖,联系电话:7762304)

 

 

 

                             遂溪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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