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溪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解读
为依法规范遂溪河的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划定遂溪河河道管理范围。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水和谐,既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合理开发的需求,又要满足维护河道行洪及水生态安全的基本需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实行保护优先,处理好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水利和其他行业的关系。
(三)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河道管理保护法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与活动的审批,规范河道开发利用行为。
二、划界范围
划界范围上游起自遂溪县城G325国道桥(湛川路),下游至官湖村,全长16.76km。
(一)G325国道桥至G207国道桥段:本段堤防已达标加固,管理范围划界以堤身结构外边界线为划界基准,即以防洪墙肩线两侧向外延伸10m确定管理范围线。对于城区段已有一定规模的永久性建筑物,且具有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产权证书的,建筑物外轮廓线应保持距防洪墙肩线最少3m。
(二)自G207国道桥至遂海铁路桥段:本段位于城市规划区堤防未达标加固,河道管理范围按照已批复的堤防设计断面为划界基准,以原设计的堤顶内侧堤肩线外延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遂海铁路桥以下至官湖村段:本段为无堤防乡村河段,河道管理范围按照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作为划界基准,外延5m划定为遂溪河管理范围。
遂溪县水务局
2019年7月19日